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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9日,吉安市科技技工学校举办了一场主题为“防校园欺凌及电诈”的校园安全讲座,特邀青原区检察院检察官段芳芳和执业律师谢建云担任主讲人。全体新生、教职人员及部分校领导共同参加了此次讲座,活动旨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营造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讲座紧密结合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,围绕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”和“杜绝校园欺凌”两大主题展开,通过法律法规解读、典型案例分析、互动问答等形式,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。
段芳芳检察官首先就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进行了深入剖析。她详细介绍了诈骗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等常见犯罪形态,结合真实案例,揭示了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和社会危害。她特别提醒学生,不出租、出借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,警惕“高薪兼职”、“轻松赚钱”等陷阱,避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犯罪“工具人”。
谢建云律师则聚焦于校园欺凌问题。他明确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、表现形式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。他指出,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殴打、抢夺财物,还包括言语羞辱、社交排斥、网络诽谤等,这些行为均会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长期伤害,甚至可能构成违法乃至犯罪。
他结合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相关条款,详细说明了实施欺凌行为可能面临的拘留、罚款乃至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,并引入了“共同犯罪”概念,强调即使仅是旁观或助威,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讲座重点强调了青少年应对违法犯罪时应具备的“五个意识”:
依法意识:明确法律底线,知法守法;
自我保护意识:时刻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;
策略意识:在力量悬殊时,机智周旋,避免蛮干;
见义智为意识: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理性、巧妙地帮助他人;
报告与证据意识:遭遇侵害后及时向家长、老师或警方报告,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。
讲座还通过多个真实案例,如“17岁少女充值打赏45万元”、“16岁少年参与盗窃团伙”等,生动阐释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,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、网络消费纠纷的责任认定、以及不良行为如何逐步滑向犯罪深渊等,警示学生要谨慎交友、健康上网、远离不良习气。
此外,活动还对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规定的“不良行为”和“严重不良行为”进行了梳理,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检视,防微杜渐。
吉安市科技技工学校表示,将持续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,将其融入日常教学和管理中,建立健全长效预防机制,携手家庭、社会共同构筑坚实的安全防线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(图/文:吴坚、杨潇)